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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3周内信托公司达到143家,重庆正式发布金融创新工作五年暴力行动方案|附概要

2022-07-23 12:11:37 已读

原副标题:【新政策】3周内信托公司达至143家,重庆正式发布金融组织机构工作五年暴力行动方案|附概要

7月14日,宜昌市人民政府中央组织部正式发布了《宜昌市金融组织机构工作五年暴力行动方案(2022—2024年)》,旨在促进重庆金融业高效率产业发展,更快充分发挥金融对全区各项事业产业发展的支撑力保证促进作用。

《方案》提出,到2024年,宜昌市金融业减少值由目前的1862亿,减少到2340.5亿,法人商业银行由31家增至38家,境外上市民营企业由91家减少到143家,促进外汇市场体量再上石阶。

《方案》在做大外汇市场整体体量、提升直接股权融资比重、大力推进金融创新产业发展和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组织机构工作各方面给予了多方位、个人化、目录式支持。

例如,在深入大力推进科技型金融各方面,宜昌市将积极开展中小型微民营企业首贷拓展暴力行动,大力推进线上+线戈夏贷中心工程建设,确保银行信贷中首贷占比急遽提升,首贷万户急遽减少。稳步积极开展缓解中小型微民营企业股权贷款难股权融资贵信用风险培育工程,每年帮助至少200家股权贷款难股权融资贵民营企业正常股权融资或者通过信用风险培育达至股权融资条件。

除此以外,《方案》还制定了有关安全措施,强化组织机构党委、人才保证和考评执法监督。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要切实做好对金融组织机构工作的组织机构党委。设立重庆金融研究者咨询委员会以及覆盖各金融子类型的研究者Shajapur。健全健全主要金融分项考评体系,按月积极开展金融运行形势分析及预判。

附:宜昌市金融组织机构工作五年暴力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为促进重庆金融业高效率产业发展,更快充分发挥金融对全区各项事业产业发展的支撑力保证促进作用,根据我市金融业产业发展二三规划和打造地区国际金融中心实施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体要求

(一)核心思想

著眼地区国际金融中心工程建设,提升金融觉悟,健全金融业机制,促进金融体量再上石阶,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强实力,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取得新突破,促进金融自然环境稳步优化,坚决死守不发生地区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铁律。

(二)主要目标

1.整体目标。到2024年,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工作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进一步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的金融觉悟;另以金融组织机构工作党员队伍,充实金融组织机构工作力量,提升金融组织机构工作水平;加大消费引资力度,不断完善金融业态和民营企业;力争完成各项金融分项,促进外汇市场体量再上石阶。

2.具体分项。根据2021年目标完成情况,结合2022年绩效目标,制定五年主要分项如下:

二、主要任务

(一)稳步做大外汇市场整体体量

1.做大消费总量,提升存贷款及金融业减少值。创意扩大再贷款再贴现体量,促进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有效落地,合理减少我市地方法人银行信贷体量、专项信贷体量,积极争取在汉银行总行、地区总部在贷款额度、定价各方面给予我市支持。促进各类商业银行信贷稳步稳定增长,确保信贷增速对我市各项事业产业发展形成有力支撑力。

2.加大引资力度,稳步减少商业银行数量。大力引进银行、证券、保险、资管、信托、汽车金融、全国性金融后台中心等机构。支持金融产业集聚区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引导商业银行支持长江新区工程建设,提升金融产业产业发展水平,力争全区每年新增总部、地区总部商业银行不少于5家。

3.加强政银企对接,稳步提升贷款体量。定期正式发布更新重大项目目录,建立重大项目信息对接机制,建立全区重大项目信息沟通平台。依法为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落实土地、规划、环评等贷款审批手续,协调资本金到位,帮助项目达至提款用信条件,努力提升信贷授信转化率。以产业链为核心积极开展上下游民营企业股权融资对接活动,各中心城区、新城区每季度积极开展股权融资对接活动不少于1场,东湖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临空港开发区不少于2场。

(二)稳步提升直接股权融资比重

1.提升多方位服务水平,促进民营企业上市股权融资。夯实民营企业上市组织机构工作基础,强化民营企业上市责任共同体觉悟,加强上市组织机构工作力量,建立民营企业上市研究者咨询委员会。做大做优民营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强与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联系,充分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部基地、深圳证券交易所湖北基地促进作用,强化上市后备梯队工程建设。提升民营企业规范水平,加强民营企业上市宣传和辅导,畅通绿色通道。落实上市奖励政策,支持信托公司提升效率。

2.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直接股权融资体量。鼓励民营企业合理运用首次公开募股(IPO)、新三板挂牌、资本市场再股权融资、公司债、民营企业债、非金融民营企业债务股权融资工具等扩大直接股权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在重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股权融资。

3.着力产业发展私募投资基金,拓宽民营企业股权股权融资渠道。制订全区加快产业发展股权投资组织机构工作方案,出台吸引股权投资机构在汉聚集产业发展的专项支持政策。强化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放大引导促进作用,支持国有股权投资机构出资参与设立和管理天使基金、创业基金、产业基金,培育、引进优质股权投资机构,壮大风投创投体量。

(三)稳步大力推进金融创新产业发展

1.促进金融与科技融合产业发展。创意促进东湖高新区申报创建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筹备设立光谷银行。推广科技信贷创新产品,稳步扩大试点银行投贷联动体量。加快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工程建设,筹建东湖保险公司,大力推进东湖科技保险创新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实体运作,加快东湖科技创新风险管理实验室、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工程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突破性创新产品落地。产业发展数字经济,积极引进、设立金融科技民营企业,促进我市获批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城市。争取在重庆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积极开展创新试点,探索设立二手基金。优化宜昌市民营企业股权融资对接平台(以下简称汉融通)功能,上架创业担保贷款等创新专区,与行业主管职能部门联合工程建设特色专区。

2.工程建设全国碳国际金融中心。建立健全宜昌市碳金融产业发展组织机构体系。稳步深化碳交易市场工程建设,配合健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促进成立重庆碳清算所。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有关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促进建立绿色民营企业、绿色项目认证标准。加快培育各类碳金融组织机构,引进和产业发展碳资产管理、碳信用风险评级、碳核算核查等中介服务机构。支持武昌区打造碳金融集聚示范区、积极开展气候投股权融资试点,支持江汉区、武昌区工程建设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大力推进汉融通设立绿色金融服务专区。在全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中充分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功能,打造以碳金融为特色的国家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

3.深入大力推进科技型金融。积极开展中小型微民营企业首贷拓展暴力行动,大力推进线上+线戈夏贷中心工程建设,确保银行信贷中首贷占比急遽提升,首贷万户急遽减少。稳步积极开展缓解中小型微民营企业股权贷款难股权融资贵信用风险培育工程,每年帮助至少200家股权贷款难股权融资贵民营企业正常股权融资或者通过信用风险培育达至股权融资条件。

4.创新产业发展政策性股权融资担保。进一步健全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扩大政策性股权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引导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机构,研究政策性股权融资担保联保、分保业务模式。落实四补机制,促进政府性股权融资担保机构可稳步性产业发展。探索与风投、银行、保险等投、贷、保联动的配套支持模式,加大科技股权融资担保专营机构培育力度,鼓励有关区组建科技股权融资担保专营机构,强化科技中小型微民营企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提升科技股权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

(四)稳步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组织机构工作

1.建立和健全地方金融监管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号)、《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建立市、区地方金融监管责任体系,依法依规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充实稳定组织机构工作队伍,以区为主体做好监测预警、分类处置、属地稳控等各项组织机构工作。

2.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金融组织机构。创意加强地方金融组织机构统计监测组织机构工作,加大股权融资租赁失联、空壳、僵尸民营企业出清力度,促进股权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名单制管理。加强小贷公司、典当行、股权融资担保公司分级管理。探索多职能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出清无证经营地方金融组织机构。

3.管控地方法人商业银行风险。提升法人商业银行内控水平,加快法人银行上市步伐。督促法人商业银行按照监管职能部门意见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督促法人商业银行加强与媒体、公众的沟通。

4.稳妥化解资本市场风险。加强与监管职能部门的沟通汇报,掌握信托公司、私募基金、交易场所风险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区和行业主管职能部门。建立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的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压实风险民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民营企业法人及大股东自救责任。建立私募基金台帐,积极开展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排查及防范处置组织机构工作。大力推进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大力推进纳入清理整顿范围的地方交易场所整改、转型和撤销关闭。落实有关区属地责任,化解地方交易场所存量风险。

5.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风险。大力推进网贷机构存量压降,2022年基本出清网贷风险。加强准入把关、风险排查、行业管理及监测预警,防范非法集资新增风险。促进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数、陈案积案数、未兑付金额数稳步下降。压实属地包保稳控责任。充分发挥防非轻骑兵宣传促进作用。

三、保证措施

(一)强化组织机构党委。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要切实做好对金融组织机构工作的组织机构党委,按照本方案要求,制订具体组织机构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强化责任,促进各项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巩固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健全优化全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党委指挥体系,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二)强化人才保证。设立重庆金融研究者咨询委员会以及覆盖各金融子类型的研究者Shajapur,加强与国内外高端金融智库、研究机构合作,围绕地区国际金融中心工程建设、金融业高效率产业发展等积极开展高水平研究服务与决策咨询。选派在汉金融监管职能部门、商业银行优秀干部到市地方金融局、各乡镇锻炼,加强金融领域干部教育培训。

(三)强化考评执法监督。健全健全主要金融分项考评体系,及时全面统计我市金融运行核心分项,按月积极开展金融运行形势分析及预判。探索建立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科技型金融、重点产业链金融等领域专项统计分析体系。围绕金融组织机构工作目标任务,目录化、项目化明确各有关责任基层单位年度目标和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定期通报组织机构工作进度,强化执法监督考评,促进各项组织机构工作按计划落实。

来源:项乾